传承人简介:
石兴文,男,苗族,1959年出生。2014年被认定为苗族武术省级代表性传承人,国家一级武术裁判员。
石兴文,人民教师,中共党员,生于花垣县麻栗场镇金牛村苗族武术世家,现居花垣镇。自幼师从石仕贞、向显恒,至今已48年。因师傅遗言,石兴文被立为金牛村蚩尤拳派(苗族武术)第七代掌门人,继承本门派拳种结构严谨、刚猛势烈的技艺特点。石兴文一生从教,先后三次记功8次被评为优秀工作者。他积极培养数千苗族武术传承人,多次带徒队参加湘黔渝各县市举办的武术比赛或展演。石兴文出版专著《苗族蚩尤拳》《金色的苗寨》等书。其成就先后入选《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》和《中华民间武师名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