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承人简介:
刘烈红,男,汉族,1943年出生。2014年被认定为岩鹰拳省级代表性传承人。国家七段拳师、国家一级武术裁判。
刘烈红生于湖南省新宁县回龙镇下木山村。1962年与蒋兆鸿共同传承并发展了中外著名的“岩鹰拳”法。1979-1980年连续获得全国武术观摩大赛的金牌。创建了湖南省由省政投资兴建的首家湘南武术馆。多年培养各类武术人才千余人次,共夺得国内外各类武术比赛的金牌380余枚,银牌420余枚,铜牌300余枚的优异成绩,被评为了全国优秀武术辅导员,当选为中国民间武术家联合会常务副主席。国家体委授予刘烈红对中华武术特殊贡献奖,其先进事迹分别在《人民日报》等各大报刊刊登表扬,其生平传略收录于《湖南省志》及各大辞典,被誉为中外著名的岩鹰拳王之美名。